动物实验室选址要求:
1、应避开污染源,例如化工、冶金、制药、印染等工业企业集中的区域。
2、宜选在环境空气质量及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若选址区域存在季节性空气质量波动,需提前规划实验室新风净化系统的配置标准。
3、宜远离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工厂、贮仓、堆场等区域。若不能远离上述区域则应布置在当地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实验室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5、实验动物设施的总平面设计中基地的出入口不宜少于两处,人员出入口不宜兼做动物尸体和废弃物出口。废弃物暂存处宜设置于隐蔽处。且周围不应种植影响实验动物生活环境的植物。
6、实验动物生产设施按功能可分为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辅助区。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合称为生产区。
7、实验动物实验设施按功能可分为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和辅助区。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合称为实验区。
8、实验动物设施生产区(实验区)与辅助区宜有明确分区。屏障环境设施的净化区内不应设置卫生间;不宜设置楼梯、电梯。
9、不同级别的实验动物应分开饲养,不同种类的实验动物宜分开饲养。
10、发出较大噪声的动物和对噪声敏感的动物宜设置在不同的生产区〈实验区)内。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