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科技委员会有关要求,现将“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命名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调整为“Key Laboratory of ××× ,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命名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英文名称调整为“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of ××× ,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原文链接]